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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的女孩瞒着家人去健身馆学跆拳道,家人多次找健身馆要求退还学费却遭到拒绝。在乐清市消费委的调解下,8月31日上午,女孩终于拿回了300元报名费。
进入暑假后,很多孩子都去健身馆办健身卡锻炼身体,江女士家12岁的孙女也不例外。6月4日,她瞒着家人偷偷到市区一家跆拳道健身馆报名学习跆拳道。几天后,当江女士发现身患疾病的孙女报名学习跆拳道,觉得跆拳道不适合孙女锻炼身体,顾虑到孙女的身体,马上表示反对。江女士于是前往该跆拳道健身馆,找到了负责人,要求其退还孩子的学费。但跆拳道馆负责人则称,健身卡一经办理不得退卡、转借他人。江女士多次交涉,都没能如愿。
8月10日,江女士向乐清市消费委投诉。消费委认为:跆拳道健身馆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接收未成年人学习并收取学费违反《民法通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跆拳道健身馆应当退回全额学费。经过消费委三次耐心细致的调解,8月31日上午,该跆拳道健身馆负责人一次性全额退还江女士300元报名费,并表示道歉。同时向消费委表示将对报名资格、报名程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修改,以避免类似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王调、梅杰、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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