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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2004年第1号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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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食用经“吊白块”加工后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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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2
为了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发挥消费委整体职能优势,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今年年间本委与工商部门组织了代号为"雷霆2号"的食品专项执法整治统一大行动。
本次行动抽查了乐成镇三家大型餐饮酒店,发现部分酒店服务员无健康证,冷盘间卫生较差,无保洁柜,垃圾桶未加盖,部分餐具未消毒,碗、盘直接接触地面,部分厨工未按规定戴口罩及手套加工熟制品等,并同时发现部分违法经营者为了对食品的漂白、防腐效果更加明显,便加入国家严禁在食品中使用的工业原料"吊白块",尤其是腌制的小萝卜含有"吊白块"成份较多。"吊白块"学名甲醛次硫酸氢钠,具有强还原性,主要用于印染工业作拔染剂,"吊白块"'经过加热后,分解成甲醛和二氧化硫,前者具有防腐作用,后者可使产品达到漂白增色的效果。食品中添加"吊白块",易对消费者造成以下危害:消费者食用添加"吊白块"的食品后,"吊白块"中的甲醛通过消化道被吸收,严重时可引起肺水肿,肝、肾充血及血管周围水肿。长期食用添加"吊白块"的食品易使人致癌,直接危害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对老人和孩子构成的特殊群体造成的危害更加严重。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身健康安全,乐清市消费委郑重警示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
一、责成经营者严禁生产经营经"吊白块"加工后的食品进行销售,问题严重予以新闻曝光。
二、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近期慎食腌制的小萝卜,并注意辨别,一般"吊白块"都使用在腌制的蔬菜等食品中,消费者可通过食品的色泽等方面加以辨别,一般经"吊白块"处理后的食品颜色刺白,且色泽较一般的鲜亮,发光等。
三、呼吁全社会密切关注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的造假动向,发现有造假行为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同时呼吁政府管理部门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密切关注造假的新动态,一经发现,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的违法行为,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更好的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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