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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06
近日乐清市消费委成功处理了两起由非传统教职人员操控道观、笼络假道士对游客进行劝募强索、旅游欺诈等行为引起的投诉案件。
2006年5月5日,永嘉县陈女士到雁荡山方洞道观游览,花98元钱买了香烛拜佛。一位穿道袍的男子请其抽签,陈女士抽了一枚“上上签”。该道士说抽了“上上签”,好运当头,要随缘乐助,并把“乐助单”给陈女士看。陈女士看到上面写着的乐助金额大多上千元,最少的也有300元。原本想乐助100元的她,也只好拿出300元给道士。该道士又拿出一本所谓的“功德本”让陈女士写上“万事大吉、心想事成”之类的话语。没想到她写完后,该道士又伸手要钱。陈女士拿出20元,但该道士却称要红颜色的纸币方可以。陈女士称自己的钱已经花光了,岂料道士说自己刚才已经看到她包里还有红色百元大钞。无奈,陈女士只好又拿出一百元。陈女士回家后,郁闷不解,5月6日向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雁荡分会电话投诉。经调查,方洞道观对此事供认不讳,雁荡分会会同旅游管理局当即处理了该投诉,将400元钱通过银行汇给了陈女士。
5月14日,吴某等3人游览经过雁荡山梅花洞道观门口,一道士请他们进去烧香敬拂,说是免费的。吴某烧的是黄色的香,2位朋友烧的是红色的香。道士拿出本子让他们写乐助金额,朋友写了200元,吴某写了20元,道士说吴某乐助金额太少,让其重写,吴某不从。道士在收了220元乐助费后,又向吴某索要香钱98元、向其朋友索要5元。5月17日,吴某向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雁荡分会投诉,经调查处理,该道观退还吴某等人300元。
寺院道观是出家人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是佛教信徒顶礼膜拜的地方,也是游人休闲娱乐、陶冶情操的好去处。僧人道士等宗教界人士在司庙道观为膜拜者服务,适当收取费用原本无可厚非,而某些寺庙道观其产权所有者和幕后操控者,往往是一些利欲熏心的社会企业、单位或个人等非正规宗教组织,利用游客“敬神”的虔诚心理,使用五花八门的手段强索香钱、乐助费等。欺骗群众的宗教情感,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和宗教活动。
为此,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1、消费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敬神拜佛、祈求平安关键虔诚在心,无须花费大额资金焚香点烛、功德乐助。否则,不但自身权益可能受损,同时也助长了宗教活动中的没有收费秩序、没有财务制度等不正之风。
2、旅游者进入景区寺庙道观游览时要注意该场所是否正规活动场所,是否已取得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如果属非正规活动场所,则被诱导、欺骗甚至敲诈勒索的可能性比较大。
3、依法正确维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损害,一定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旅游等行政执法部门举报申诉,还可以向当地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反映。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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