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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年主题”活动,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借鉴国际同类组织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而实施的,是消费者协会工作方式的一个重大变化。“年主题”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础上,每年重点提出的消费维权的工作内容。“年主题”确定的依据,一是要紧密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重心;二是要结合消费者反映的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三是要注重宣传《消法》工作的连续性;四是要积极配合国际消联、国家行政机关消费者保护的中心工作。自1997年以来,中国消费者协会已连续八年开展年主题活动,每年均确立一个主题并设计相应的系列活动,指导各地消协组织结合地方实际共同开展,形成全国消协组织系统上下联动,在每年的消费维权工作中取得了规模效应和阶段性成果。实践证明,开展“年主题”活动,促进了《消法》的宣传普及,深化了全社会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认识,推动了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从历年的工作实践看,开展年主题活动,也是有效整合全国消协系统维权工作资源的一种形式。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消费者最有发言权。倾听消费者的呼声,是成功开展年主题活动的重要保证。为了确定2004年年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面向广大消费者开展“2004年年主题征集”活动。此项活动得到了中国网通集团的大力支持。去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消费者报》和《北京晚报》等报纸上刊发了征集公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参与。征集活动共收到应征稿件1200多篇,电子邮件400余件,提出年主题建议2400多条。来稿涉及消费观念、消费方式、消费教育、消费环境、消费维权等十余个方面的内容。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全部稿件认真登记和归纳整理,按照确定年主题的标准和工作程序,经全国省级消协组织秘书长工作会议讨论,报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领导并征求意见后,中国消费者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将2004年年主题确定为“诚信·维权”。我们认为,确定“诚信·维权”年主题,是新时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法》,解决现阶段消费维权领域里热点、难点问题的需要。
开展“诚信·维权”年主题活动的目标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消费者在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巨大作用,推动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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