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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资讯

名牌运动鞋“寿命”2个月?

2007/11

 
 

  新买的名牌运动鞋才穿了2个来月,鞋面就严重老化起泡,究竟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近日,经乐清市消费委调解,认为是该款运动鞋使用说明表述不明,导致顾客使用不当。最终,销售商退还400元货款。
   今年1月20日,市民余女士在乐清一商场内花了480元给儿子买了一双某名牌运动鞋,可是鞋子穿了两个来月,鞋面已严重老化起泡,而且原本白色的鞋面还出现变色,无法继续穿着。余女士把鞋拿到修鞋匠那修理,但得到的答复是鞋面已硬化,无法修复。余女士认为,鞋子才穿两个月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应该是质量存在问题,于是要求销售商退货。但销售商检查鞋子后表示,该鞋子并不存在质量问题,是顾客在穿着鞋子时被水打湿未及时风干,从而导致鞋面老化起泡,所以不予退款。
   乐清市消费委调查后表示,该鞋子虽然已有生产合格证明,但并没有明确的使用说明或注意事项,只是在鞋盒上简单地注明不能水洗、油洗,从而造成顾客在不了解保养方式的情况下,不正确使用而使鞋面老化。而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商品的制造商、销售商有义务将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明确告知顾客,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  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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