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消费主题|消费资讯|政策法规|企业风采|消费论坛|办事指南|在线投诉

消费资讯

有礼不肯送,有理变无理

2007/11

 
 

  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乐成分会接到消费者王某的投诉电话,称一电器商场不肯兑现其购物赠礼品的承诺。

    据悉,王某在一家位于文虹路的电器大卖场购买一套价值约7000余元的帅康牌厨房设备。店方在售前承诺如王某在其店内购买,将免费赠送一套价值约400余元的无烟锅。但在王某付款后,店方却称该型号的无烟锅暂时没货,并承诺将在送厨房设备给王某时一并将该型号的无烟锅送去。然而当该卖场工作人员将王某所购厨房设备送货上门时却以不知情为由,并没有将无烟锅送给王某。此后,王某前后共八次到该商场询问此事,店方总是以没货或给350元购物优惠等各种借口予以搪塞。

  当王某又一次来到该商场,却发现该型号的无烟锅赫然陈列在商场的货架上,遂与店方交涉。店方称该无烟锅的标价是450元,如果王某想要该无烟锅的话,应在350元购物优惠的基础上再加100元。王某认为店方原来承诺的是送一套无烟锅,其不应再添钱,店方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遂向乐成消委分会投诉。

    经乐成消委分会工作人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店方赠送消费者一套无烟锅。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家在进行促销时,其促销内容应真实,在促销活动开展后不得变更促销内容,并应保证促销措施的落实。

 

 
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  联合主办

TEL:0577-62535316

网站信箱: yq315@citiz.net
Copyright © 2002 yq315.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