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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为了给2008年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做好准备,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柳市分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从辖区内挑选出18家经营管理好,公信度高的企业,作为参加2008年第七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的后备力量。
12月12日下午,柳市消委分会召开了“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培育库成员企业座谈会,市消费者协会周昌林秘书长、柳市消委分会洪晓明会长及柳市工商分局万晓波副局长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柳市消委分会洪晓明会长首先在会上做了动员讲话,强调了“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这项荣誉的积极作用,希望企业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经营管理,搞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抵制假冒劣质商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更优的商品和服务,为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随后由柳市工商分局万晓波副局长传达了“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文件精神,通报了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最后,市消费委周昌林秘书长对“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概念、由来、参加评选应注意的事项等作了详细的解说,对企业提出的关于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并指出,本次活动是多部门联合评审,经严格评审后,将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授匾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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