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消费主题|消费资讯|政策法规|企业风采|消费论坛|办事指南|在线投诉

消费资讯

网上开价十八 购买却要五十一
上海消费者异地获赔两百元

2008/01

 
 

  07年12月25日,乐清市虹桥消委分会接到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转来的一件来自上海消费者的投诉。该消费者称,其于24日下午欲在淘宝网上购买一款一口价18元的化妆品。该商品公告栏里说明,须交纳200元预付款、开通批发权限后才能用一口价购买,于是,该消费者当晚通过支付宝支付了200元,随后开通了批发权限,但随即发现网上标称一口价18元的商品实际批发价却是51元。消费者与卖方沟通后得知,这“一口价”并非该商品实际售价,仅是为增加网页浏览量而虚设的。恍然大悟后,消费者表示不买这款商品了,并要求卖方退还200元预付款,但卖方执意不予退款。该消费者于是根据卖方地址在乐清这一线索,通过网上公示的投诉电话,向市消费委投诉。

    虹桥消委分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卖方地址与联系电话,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卖方。工作人员按消费者所提供的卖方地址进行查找,发现地址有误,拨打卖方电话一时联系不上,只得与远在上海的消费者取得联系并告知详情。随后的几分钟里,工作人员耐心地一再拨打卖家电话,终于得到了卖方的回应,原来其已从原址搬迁了。工作人员向该卖方说明原委后,根据其提供的新址继续查找下落,但找到的却是一家模具店,向附近的居民和经营户打听情况也没有结果。几经周折,终于在一家店铺的三楼找到了卖方。工作人员对该卖方进行了《消法》教育,指出其在网上出售商品时,未对标价做出明确说明,以致误导了消费者,要求其及时改正,并退还上海消费者的200元预付款。经教育劝导后,卖方认识态度较好,还承诺会尽快退款。当天下午,上海的消费者即收到了卖方退还的200元。

    获赔偿的上海消费者在25日通过“乐清论坛”“社会纵横”版区发帖“表扬一记:乐清市消保委和工商局”,表扬消委与工商的此次维权事迹并致谢意。她说:虽然这是一件小事,涉及的钱也不多,但乐清消费委与工商部门的办事效率和认真的工作态度,令人敬佩

 

 
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  联合主办

TEL:0577-62535316

网站信箱: yq315@citiz.net
Copyright © 2002 yq315.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