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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漏水,消委帮忙来解决
2008/03
3月7日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称其在2月7日从柳市镇前市街一鞋店内购买了一双价值为300元的鞋子,穿了十几天后就出现质量问题(鞋子漏水、鞋头有脱皮现象)。李女士将鞋子拿到店里修理,修理之后不是很理想,欲让对方退还一双,或是换其店中另一双鞋,对方却不予受理。于是,李女士拨通了柳市消委分会投诉电话。
柳市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解,经分会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后确定,鞋子漏水、鞋头脱皮现象是属质量问题,店方应承担责任,做好售后服务。于是双方达成了店方将鞋子带回公司修理,并保证在短时间内修理好后归还,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非常满意。
TEL:0577-6253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