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消费主题|消费资讯|政策法规|企业风采|消费论坛|办事指南|在线投诉
都是冲动购物惹的祸
2008/03
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经历,明明是当时喜欢的东西,买回家后却又后悔了,随之也带来了许多麻烦。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柳市分会在3月12日下午就接到了这样一通投诉电话,消费者陈女士称其不久前在柳市前市街一女装店里购买了一件女装,后因不喜欢衣服的款式,拿到店里要求调换,而当时该店内又没有陈女士中意的款式,陈女士就将衣服先还给店方,表示改日再来重新购买同价的衣服,店家对此也表示同意。之后陈女士在该店内一直未找到自己喜欢的款式,而上次要求调换的衣服也已售出,故要求店家退还其买衣服的897元钱,而店家则认为:陈女士拿来换的衣服并不是因为质量问题,而仅仅是陈女士不喜欢衣服的款式,且陈女士当时提出是要换货,故不愿退还货款。由于双方各执己见,陈女士就拨通了投诉电话。
柳市分会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解,由于不属质量问题,工作人员只能耐心劝解,要求双方各让一步。最后由陈女士在该店内购买了一件价值177元的衣服,店家退还余下的720元,此事才得以圆满解决。
TEL:0577-6253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