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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资讯

市消委开发区分会调解一电瓶车消费纠纷

2008/04

 
 

  买了不到一年的电瓶车频频出现故障,常常是车骑到半路就熄火,维修了两次,又出现同样问题。如此问题电瓶车困扰着消费者南某。

    南某是一位在柳市某电器公司工作的翁垟人,每天骑车往返于柳市和翁垟之间。2007年4月1日,南某在翁垟镇镇西路某电动车行购买了一辆电瓶车,使用了4个多月之后,电瓶车动力不足,尽管电瓶车充足了时间,但还是经常熄火。南某将电瓶拿到该店,要求更换一辆新的,店主以四个月的调换期限为由,不予调换,只将南某的电瓶车拿到厂家去维修。去年12月的一个晚上,南某骑着电瓶车回家,行驶到象阳镇,电瓶车再次熄火,无奈的南某只好推着车子前行。南某说自己对该牌子的电动车质量已经产生不信任,要求该店换一辆其他牌子的电动车。该店店主对南某的调换请求不予理睬,于是南某向开发区消委分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迅速来到该店,只见大门紧闭,向周围群众打听,得知该店正在装修歇业中,店主的手机也关机。3月17日,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发现该店已开门营业。于是再次介入调解,店主承认电瓶车质量有问题,但南某已使用该电动车十来个月了,对南某的调换请求不予采纳。最后在分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店主答应给南某更换新的电池组。由此,这场消费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  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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