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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30日下午,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七里港分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内衣而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吴先生如愿地调换到了一身合适的内衣。
3月30日下午,七里港消委分会接到了在七里港镇某船业公司上班的吴先生的投诉,吴先生诉称,他于29日晚上在黄华镇瓯潮南路的一间内衣店里买了一套价值208元的“康奈”牌内衣,由于店内没有试穿间,吴先生当时就没有试穿,只是口头和营业员胡小姐说定了,如果大小不合适,可以随时拿回来调换。吴先生回家试穿后,发现尺码太小了,就于30日下午到店里要求调换,可店里同一款式的“康奈”牌大码内衣正好缺货,营业员说要好几天后才有同款式的大码内衣,吴先生就提出要求退货,而营业员不答应。
接到投诉后,七里港消委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这起纠纷进行调查,并积极参与调解协商,最后,双方赞同分会工作人员的建议,立即从附近的“康奈”牌内衣连锁店里调取了一套相同款式的大码内衣,消费者吴先生在经过试穿后,对调换后的这套内衣表示满意,这起内衣消费纠纷就这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当事人双方对分会工作人员的热心调解都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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