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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资讯

市消委虹桥分会调解一起重复收费投诉

2008/04

 
 

  4月21日,虹桥消费者赵先生向虹桥消委分会的消费投诉受理人员讲述了这样一件令人懊恼的事。赵先生为图个方便,在银行办理了电话费银行代扣业务。今年三月份,赵先生出差到外地,赵先生的妻子在家收到了电信部门催缴话费的通知,要其尽快将二月份话费九百余元送交电信营业窗口。赵妻感到有些纳闷:不是银行代扣的吗,怎么还要现金送交?但经办银行代扣话费一事的赵先生出差在外,为避免因欠费带来不便,赵妻便到电信营业窗口缴纳了923元。赵先生出差回来后,听妻子说起此事,认为银行帐户上余额充足,话费应直接从帐户上扣缴,这其中一定出了错。为此,赵先生于4月21日到银行打印了帐户支出记录,结果显示,银行已于3月8日代扣了一笔922.02元的费用,“注释”栏为“电信”。而他妻子缴话费后拿回来的发票上的“开票日期”也是3月8日,发票显示其二月份应缴话费922.02元、预存0.98元,实缴923元。可见,3月8日当天,赵家实际上重复缴纳了二月份话费。

    得知这一情况后,虹桥消委分会工作人员立即联系电信部门。电信部门核查后表示,此事确属失误,并对消费者致歉意。对于重复收缴的922.02元,电信部门表示将以预存话费的形式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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