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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资讯

市消委清江分会喜获“三网”建设先进单位

2008/05

 
 

  经由省局《关于表彰全省工商系统“三网”建设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浙工商消〔2008〕6号)文件获悉,乐清市消保委清江分会喜获全省工商系统“三网”建设先进单位,温州市工商系统共3家单位榜上有名。

    近年来,清江分会为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落实“三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的运行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消费安全需要,着力营造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以四大措施,不遗余力推行“三网”建设,积极探索“三网”建设模式,取得初步成效,喜获“三网”建设先进单位。

    第一、加强消费安全宣传,不断推进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建设。为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寻求群众参与,共同推进消费维权的宣传教育工作,清江分会会同清江工商所在清江中学携手共建清江中学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学生人多面广的特点,广泛宣传,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消费安全意识,从学生到家长、从家长到社会,让消费安全、绿色消费、节俭消费、和谐消费的新消费理念走进千家万户。自建立教育基地三年来,开展了全校师生维权知识大竞赛、假冒商品现场识别展览、校外维权辅导员和校内维权宣传员互动、上街维权宣传、商品质量检测进校园实务操作、“新消费理念家庭PK赛”校园选拔赛等一系列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和社会反响。

    第二、深化放心店创建质量,试行消费投诉最低赔偿制度。为巩固和深化“放心店”创建,探索“放心店”管理新机制,提升“放心店”创建质量,实现“要我创建”为“我要创建”的思想转变,清江分会会同清江工商所率先在辖区内47家“放心店”中选拔8家“放心店”试行消费投诉最低赔偿制度。该项创新工作得到了温州市局的充分肯定,并被确定为乐清市局的一项试点工作。清江分会会同清江工商所在市消费委的精心指导下充分开展调研,明确最低赔偿的商品种类、范围、赔偿的最低金额等。在具体操作上,推行“一制两牌”、制订“一表两书”、拟定《处理涉及最低赔偿的消费投诉有关工作规定》三大手段来落实最低赔偿制度。

   第三、探索维权新模式,建立消费投诉预赔基金。清江分会会同清江工商所在“放心店”试行消费投诉最低赔偿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深入的探索,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旅客流动性大、发生消费纠纷难以及时调处的情况,在该服务区市场建立消费投诉预赔基金。目前,预赔基金由服务区商场自愿出资2000元,存入消协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实施预赔制度以来,经营者更清楚得认识到消费安全的社会责任,自律整店容、学法强管理,塑造了高服务区商场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

   第四、夯实农村维权基础,强化农村维权监督网。为实现“让老百姓买上放心食品,让村民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清江分会会同清江工商所在对辖区内的66个消费维权监督点进行建设的同时,以点带面,有重点地建设南唐村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对66位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分别围绕消费争议调解、“放心店”“五统一”(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个标识、一本台帐、一项承诺)、假冒伪劣表现形式及法律后果、商标广告知识等内容进行了业务讲课,使监督员了解了消费安全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课上讲授人员深入浅出、贴近民生的讲解,大受农民监督员的欢迎。

    清江分会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响应省局号召,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开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打造和谐消费环境,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  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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