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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开发区分会成功调解一消费纠纷
2008/05
4月26日,陈某跟朋友结伴去翁洋某超市购物,正值该超市开展促销购物送礼活动,两人分别购买了价值超过58元的商品,在结帐的时候,收银员将两个人的购物清单打在一张小票上。这样一来,本可以获得两份赠品,结果却变成两个人共享一份赠品。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陈某向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发区分会投诉。
为迎接“五一”小长假,翁洋某超市门口打出横幅:凡在超市购物满58元的顾客,只需再出一毛钱,凭购物小票即可获得价值12.8元的雕牌洗洁精一瓶,如此优惠措施让陈某和朋友心动不已。两人将购买的物品置于不同的篮筐,收银员却不顾他们的反对,将两个人的购物清单打在一起。对此,超市方解释,陈某购买的商品里包含了特价商品,特价商品是不享受赠品活动,所以收银员为方便起见,将两人的清单打在一起。在超市内及四周,开发区消委分会工作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关于特价商品不参与促销活动的说明。最后,经开发区消委分会工作人员的调解,超市方同意补赠陈某一份礼品,陈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TEL:0577-6253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