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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资讯

骑了一天就损坏 消委帮忙讨说法

2008/05

 
 

  2008年4月30日,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大荆分会接到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其在大荆镇一电动车专卖店买的电动车轮胎质量有问题,但经销商不给更换新的轮胎,希望帮助解决。

  接到投诉后,大荆分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往现场。经了解后得知,李某于4月29日在该专卖店买了一款电动车,但第二天轮胎就坏了,外胎破损,内胎漏气,李某认为才骑了两天的电动车轮胎就坏掉,肯定是质量有问题,要求更换新的轮胎。经销商则认为轮胎破损是李某行驶不当,碰到了尖锐的石块所致,属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不属于该电动车厂家的三包范围,所以不予更换新的轮胎。经大荆分会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经销商终于做出了让步,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后,免费替李某更换了新的轮胎,双方对大荆分会表示了感谢。(注:目前我省还没有出台电动车三包规定,现在电动车保修卡上面的三包规定都是由厂家自行制定的,厂家自行制定的三包规定一般都把轮胎做为易损耗品,排除在三包范围之外。)

 

 
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  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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