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1日,乐清市消费者委员会虹桥分会成功化解了一起相持了5个多月的维权纠纷。
去年12月2日,虹桥消费者宗女士在虹桥一足浴店消费时,不慎被烫伤了手臂。据宗女士回忆,当时她躺在足浴椅上,一名服务员送来茶水,突然一名顾客不慎碰撞了服务员,服务员手中的茶水倒在了宗女士身上,滚烫的茶水烫伤了她的右臂,疼痛难忍。后来虽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治疗,伤处逐渐痊愈,但耽误了工作、影响了收入、遭受了身心的痛苦,现在还留下了两片难看的伤疤。为此,她向该足浴店提出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的要求,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就此事已僵持了数月。数日前,虹桥消委分会投诉受理调解人员得知此事后,立即联系了足浴店。店方认为宗女士在消费过程所受到的意外伤害并非该店服务员单方面的失误,而是由第三方过错引起的,况且店方在宗女士受伤后,已及时带她到医院治疗至伤处痊愈,并支付了医药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1700元,不愿再给予其他赔偿。
看来双方都有苦衷,这起纠纷的化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做到合理维权、适度维权,本着对消费者和经营者负责的原则,虹桥消委分会调解人员极力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人员指出,根据有关规定,在这起因消费过程中意外伤害引起的维权纠纷中,店方作为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失,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此,店方必须给予消费者一定的补偿,并可以向引起意外伤害事故的第三方追偿。同时,店方不承担造成这起伤害的全部责任,消费者提出的赔偿各项损失费的要求不符合规定,不予完全支持。在调解人员的一再努力下,双方逐渐走出了僵持状态。5月21日下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足浴店当场补偿宗女士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2600元。至此,这起相持5个多月的维权纠纷终于得以成功化解。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公共场所消费时,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在第三方意外损害发生时,要及时追究第三方侵害人的责任,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